2021年7月5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了《2021年下半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以下简称《化妆品监测计划》)。
《化妆品监测计划》的制定是为了对影响化妆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为了制定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标准,以及为开展化妆品抽样检验提供科学依据。
《化妆品监测计划》中明确了如下内容。
1.监测重点
监测重点品种主要包括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宣称抗皱祛痘类、宣称止痒类、宣称促进毛发生长类、眼部护肤类、儿童牙膏等18类产品。
监测项目主要包括重金属、激素、抗生素、微生物、防腐剂等。
2.职责分工
对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秘书处、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的分工协作进行了安排。
3.工作安排
风险监测的采样、检验工作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6家监测机构承担。
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年度报告将于2021年11月31日前报送国家药监局。
采样渠道兼顾线上和线下;检验依据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和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项目;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后,应当在2个月内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并按要求在信息系统中填报调查处理结果;2021年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经费总计360万元。
来源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1年下半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 (nmp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