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1年第1期药品质量抽检报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表示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证上市药品和药包材产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检。
由报告可知,不符合规定的药物有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南沙参饮片、淫羊藿饮片、维生素B1片、白茅根饮片、制厚朴饮片等7种和1种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包装材料--硬脂酸镁。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不合格项目为有可见异物,即指在注射剂等剂型中出现肉眼可见的不溶性物质,该可见异物在配套注射用水中检出。
南沙参
不合格项目为炮制、性状。炮制是指根据临床需要,对中药材采取净、切、蒸、炒等规定的工艺进行处理的过程,某些生药本身 具有较大的毒性,需要通过炮制加强药效、减轻毒副作用,便于储藏和服用等;性状是指药品的物理特征或者外观形状,性状不合格可能会影响药品的质量和功效。
淫羊藿
不合格项目为炮制、性状和杂质,杂质指非药用部位、无机杂质及来源与规定不同的物质。
维生素B1片
不合格项目为脆碎度,即片剂受到震动或者摩擦后容易引起碎片、破裂或者顶裂等,反映、出维生素B1片抗磨损能力不合格。
白茅根
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制厚朴
不合格项目为炮制、性状。
硬脂酸镁
不合格项目为氯化物,即指检测的样品中有氯离子残留。
药品的生产、管理和销售不是儿戏,它和我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督和检查,对各个药厂、药企严格要求,提高药品的生产质量和储藏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