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广大医务人员守护着人民生命健康,在抗击疫情中作出了突出贡献。许多医务人员日常工作量之大超乎想象,令人尊重。”
一方面,医疗行业具有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另一方面,广大的医务人员是健康中国建设坚定地推动者,是人民健康的忠诚守护者,是全面深化医改的自觉践行者,是医学科技创新的不懈开拓者。医务人员理应获得合理的薪酬保障,使其付出与待遇相匹配。
李克强总理还强调,要通过保障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来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服务群众的积极性。
当天会议决定,一是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有关部门要在确保群众就医整体负担不增加等基础上,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对公益任务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等公立医院适当给予倾斜。各地要综合考虑不同层级不同性质医院工作量、服务质量等因素,合理增加薪酬总量。
二是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统筹考虑薪酬总量及相关因素,继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也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其他更加有效的内部分配模式,向关键和群众急需的岗位、业绩突出的医务人员等倾斜,推动更好解决大病重病等方面看病难问题。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
要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现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实、考核兑现,更加要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使付出和待遇相匹配,激发广大医务人员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